2018年起学校推行目标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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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讯(宣传部)1月 5日 , 学校召开目标方案编制工作会 , 从 2018年起 , 学校决定在全部内设机构推行目标管理。
  为做好这项工作 , 学校印发《2018年单位目标编制工作方案》。《方案》要求,各单位在编制工作目标方案时,要本着“指标简化、重点突出、硬化要求、注重实效”的原则,依据“学校十三五规划目标、单位领导班子任期目
标、学校转型发展工作方案、学校 2018年工作要点以及本单位职责”来编写。为便于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,学校将内设机构分为教学单位和非教学单位两类,教学单位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、队伍建设、社会服务、党群工作、内部管理以及一票否决项,分为达标性指标和结果性指标;非教学单位的指标体系包括重点任务目标、基本职能目标、党群工作
目标、满意度评价以及一票否决项。在这次目标管理工作中增加的“一票否决项”,主要指出现重大责任事故、严重违纪违法事件、违背师德师风等不良现象等,出现上述情形之一,将取消评比优秀的资格。
  按照《方案》的要求,非教学单位提交工作目标编制方案的时间是 1月 15日,教学单位提交工作目标编制方案的时间是 1月 20日。